供稿: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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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11/05
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一项选拔培养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重要工程。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培养社科理论人才、加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发挥理论人才在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宣办发〔2013〕5号)精神,今年拟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对入选人员优秀理论成果进行评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及申报优秀理论成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4〕25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选人员
1.推荐选拔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选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前瞻性、创新性研究,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理论骨干,注重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人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各级社科联、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人选条件要求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成果突出,业务成就显著,具备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能够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
(5)健康状况良好,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日,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新型智库、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等部门单位的人才,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推荐申报优秀理论成果
1.入选工程人员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的重大科研成果(包括理论文章、专著、调研报告)可推荐上报,将从中评选出一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资助。
2.优秀理论成果每人限报1项,没有的可不报。公开发表的优秀成果和调研报告须报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表一式15份;专著须报原件1份,申报表15份。推荐表和申报表复印有效。
三、申报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拟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的方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理论人才2名(原入选工程人员不再推荐)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山东省委宣传部将研究确定新一批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认真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优秀理论成果每人限报1项,具体要求及份数详见通知要求。于11月8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优秀理论成果需报送纸质版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科技楼806)。
联 系 人:黄江滔、乔 希
联系电话:0537-4456351,0537-4456002
电子邮箱:qfnu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5日